社会信用立法座谈会上都透露了些啥
2019年9月12日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633

摘要:2019年8月30日,由发改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人民银行联合召开的社会信用立法座谈会召开,会议由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主持,相关行业部门、地方政府、高效、信用服务机构代表等六十余人参加了此次座谈。如此高规格的座谈会上到底都透露了些啥?

2019年8月30日,由发改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人民银行联合召开的社会信用立法座谈会召开,会议由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主持,相关行业部门、地方政府、高效、信用服务机构代表等六十余人参加了此次座谈。如此高规格的座谈会上到底都透露了些啥?

一、信用专门法立法条件已成熟

会上研究了我国第一部信用专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法(部门起草稿)》,虽然是草案,但是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强信用法治建设的重视和迫切性,对加快推动社会信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可见信用的这部专门法的推出将只是时间问题。会议透露社会信用立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立法条件已经较为成熟。即专门法的推出已经不仅是社会各界立法意愿迫切的问题了,管理实践、市场需求、信用技术等各方面应该都已经基本满足司法实施的基本条件,才能称得上是条件较为成熟了,所以信用服务市场的规范恐怕已经是箭在弦上,不规范也要规范了,法律面前是容不得半点含混的。

二、信用建设规划路线清晰成果累累

近期社会信用建设成果显著,得益于党和政府对信用规划、信用管理和信用市场化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关注和强力推进,2016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就提出明确要求“探索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相关法律制度,研究制定信用方面的法律”。2018年6月,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应用导向,立法先行”。2019年7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明确要求“加快建章立制。推动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加快研究出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等法规”。目前已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省区市出台或正在研究出台地方信用法规,已有26部法律、28部行政法规中包含信用条款。

三、各部门合力优化信用市场环境

会上还透露,不仅近几年全国“两会”相关建议提案持续增加,政府各部门、省区市行业、地方信用法规不断丰富,社会信用治理能力快速提升,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目前也已经对社会信用重点难点问题列出明确清单,经过专题研究,形成了较为完善和丰富的立法草案文本和实践案例,由此可见,信用市场化的步伐已经清晰可闻。信用服务领域的小伙伴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文中图文来自“信用中国”、“源点credit”、发改委官网等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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