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章程

  

中国电子商会企业信用管理办公室

 

  工作章程

  第一、 机构名称:中国电子商会企业信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信用办。

  第二、 机构性质:中国电子商会企业信用管理办公室是中国电子商会旗下最重要的职能机构之一,信用办公室坚持“独立客观、专业严谨、公平公正”的职业精神,致力于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通过严谨缜密的程序,以审慎和为客户负责的态度,揭示企业合作中的信用风险,改善中国社会信用环境。

  第三、 机构宗旨:实施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动中国企业诚信,助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资源整合、协同创新、产业推动、合作共赢”的原则,以发展中国商业诚信产业环境为目标,融合政、学、产业链等多方力量,构建商业诚信服务产业生态圈,带动社会诚信的全面进步。

  第四、 工作范畴:

  1. 提供专业诚信服务,为企业提供信用评估、征信服务、信用评价和信用修复等信用系统服务;

  2. 发布企业信用红黑榜,建立企业失信主题黑名单,对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行为、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企业经营行为的企业主体进行曝光;同时建立企业诚信典型红榜,对企业荣获质量管理奖、诚信道德模范、守合同重信用、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等荣誉主体,树立其成为诚信典型。

  3. 信用融资和产业链金融,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挖掘信用信息的价值,采用客观公正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行业信用融资服务的新模式,有效解决金融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的加大解决力度,从根本上帮助中小微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对接。

  4. 开展与诚信、信用、商誉相关的国内外交流活动,包括组织大型论坛、新闻发布会、商务考察、参加和组织国际信用管理与信誉相关的学术会议和活动等。

  5. 为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信用和诚信宣传、讲座、法律咨询和培训服务等。

  6. 主导和参与制定商业诚信服务产业体系的标准建设,促进商业诚信服务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建立商业信用服务产业的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海量数据支持和应用服务。

  第五、 工作和组织原则

  1. 本办公室经费来源:中国电子商会经费支持、捐赠、在商会章程允许范围内开展的活动及提供的服务收入、其他合法收入。

  2. 本办公室由企业信用管理办公室主任来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各类信用服务工作;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的转制工作人员的聘任和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3. 本办公室的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及本章程解释权均归属中国电子商会所有,由中国电子商会网商专业委员会代管。

 

  中国电子商会企业信用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

企业信用管理办公室 Enterprise Credit Management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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